《人民调解》杂志社
首页 > 期刊导读
 
/ / /
 

湖南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与破解

 
来源:人民调解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6-21
 

基层司法行政单位是县(区)司法局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是县(区)司法局职能在乡镇的延伸;从整体来看,基层司法所在司法行政系统中是最基层的机构,是具体法律法规、政策决策的执行者,它也是乡镇政府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部门,背负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责。充分认识司法所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地位,积极发挥司法所的作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是基层社会稳定的中流砥柱

基层社会是由各个家庭、村社、企事业单位等组成的,这些家庭、村社、企事业单位往往有着不同的习惯、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思维方式。当他们之间发生某种法律上的关系时就有可能产生纠纷,如果处置不当,就会导致冲突,甚至导致社会的不稳定。要防止这种情况出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纠纷,就需要一支扎根于基层,拥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思想素质的队伍。[1]当然,处理纠纷的方式很多,人们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但相较于此,通过司法行政工作去解决纠纷就显得更为便捷,司法行政工作能够快速、高效的预防解决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了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司法所能够坚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积极作用,这也要求他们在众多领域中要重点抓好这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当好法律参谋,积极为政府排忧解难,防止政府违反行政法规,协同政府处理好信访工作。二是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尤其是在特殊时期,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重点防止涉诉信访事件的发生,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化,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湖南省一直在大力推行一乡(镇)一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帮助政府处理农村、城市中的婚姻家庭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劳动纠纷、山林水利纠纷等等,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同时基层司法行政单位还协同基层政府审核相关政策法规,也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常走街串巷,排查化解各种纠纷,帮助村民拟定各种合同,指导村规民约的建立,预防群体性事件,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极大地稳定当地的社会环境。事实胜于雄辩,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是一支为民服务的队伍,是一支做实事的队伍,是一支稳定社会的队伍。毫无疑问,积极发挥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作用,对于基层政府而言,基层政府就可以把更多的人力物力放在发展经济上,从而使基层更加繁荣。

(二)是普法宣传的排头兵

近些年来,湖南省全力推进“七五”普法教育工作,努力实现依法治国,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决定。想要将这些决策决定落到实处,就需要一支专业能力强,不怕吃苦的高素质法律宣传队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是移动的法制宣传栏,是法制宣传的播音员,是法制宣传的窗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都接受过专业的法律培训,拥有专业知识,他们与百姓的联系最为紧密,践行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理念,进行普法宣传。就是这样一支队伍在基层挑起法制宣传、依法治理的大梁。他们背负着普法的重要工作,既指导乡镇普法工作,又是具体基层法制宣传的宣传员、讲解员。

(三)是基层经济发展的安全卫士

改革开放四十余年以来,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质的飞跃,经济也有了飞速的发展,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经济纠纷。随着人民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的逐渐提升,法律在扮演调整公民法人之间关系的调节器中,其作用不言而喻。基层法律服务者在为基层经济发展的同时,其作用、地位、优势也就越来越明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的社会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了满足人民大众日常生活中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基层法律服务者就是当地经济发展的安全卫士,对地方经济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贡献。

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为地方经济发展、普法宣传、社会稳定、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做了很多工作,成绩显著,司法行政队伍的社会地位和作用是不可替代的。[2]如今,党和政府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严格遵循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也随之深入人心,这也就更加体现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其作用也更进一步体现出来。

二、目前湖南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现状

司法所是政法机关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直接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二是背负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的工作,同时还有乡镇的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扶贫攻坚等重要职责;三是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基层司法所在规范化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仍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三、针对湖南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目前湖南省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司法部的排名中是很靠前的,虽然很好,但仍有一些不足,我们应该向前看,努力改正自身缺点,以更加昂扬的斗志,续写湖南司法行政工作的新篇章。因此,对于我们自身缺点,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一)同级基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要重视并支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司法所能够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在社区矫正中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积极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建立刑释解教工作体制,帮扶刑满释放人员,在维护地方稳定、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要建设标准化司法所,要积极争取地方编制充实司法所,每个司法所要配备三名以上工作人员,其中一人要为社区矫正专干。司法局要提高对司法所的经费补贴,保证经费能够及时到司法所,争取县、乡两级财政将司法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努力提高基层司法助理员的基本素质,建立好人才培养制度

人的因素是干好任何工作的前提条件,因此队伍的建设一直伴随着司法行政系统,从实践来看,要把队伍建设好,最主要的就是将素质能力建设贯穿队伍建设的全过程,提高干部的综合能力、业务能力。鼓励、引导和支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提升自己,比如提升学历,鼓励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同时建立奖励制度,对于提升学历,通过司法考试的可以进行奖励。

(三)积极配合基层政府相关工作,优化办公环境

司法所是一把利剑,在信访、综治维稳、矛盾纠纷、扫黑除恶等领域都大有用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司法所的作用,充分发挥法律人才的优势。同时司法所要积极服务于基层党委政府,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基层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目前,“七五”普法、扫黑除恶等工作都进入到收官检验阶段,司法所就更应该全力冲刺,打一场漂亮的收官战。区县司法局和基层政府要加大对司法所的投入,努力优化司法所办公环境,无论是对于前来办事的群众,还是工作的工作人员这都是一件好事。树立司法所形象,提高司法所识别度,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

(四)自觉接受区县司法局和基层政府监督,司法所人员要加强自律

司法局要加强尤其对偏远司法所的监管,日常工作中可以随机抽查偏远司法所的工作,或者让其随机到司法局进行述职。司法所工作人员要自律,思想上切不可有松懈,严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各种行为规范。司法所既要抓队伍建设也要抓业务建设,双管齐下。只有业务水平过硬,才能赢得他人的重视和支持。司法所要将党委、政府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努力打造人民群众信得过的政府机构。

[1] 程建明.领导能力培训视域下的师资队伍建设[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1(6):1.

[2] 郭英杰.在企业干部培训中突出学员主体地位的思考[J].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09):30.


文章来源:人民调解 网址: http://rmdj.400nongye.com/lunwen/itemid-42320.shtml


上一篇: 调解文化视域下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开发
下一篇: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论文_14项举措推动审判工作驶入“快车道”



点击在线投稿

 
/ / /
 
 
 
 

Copyright 2001-2021 400农业期刊网版权所有 做最专业学术期刊论文发表网站
本站不是《人民调解杂志社》官网,如果需要联系官方杂志社,请联系客服索取网站或者电话。